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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灣國際法學會簡介



       在新舊世紀交替之際,有感於台灣應以新視野研究國際法,使台灣地位及國際法相關議題之研討更為蓬勃發展,因此多位國際法專業人士於2001年9月16日正式籌設台灣國際法學會,期能透過學會的成立共同研究國際法問題,促進我國國際法研究之永續發展,提昇國內國際法學術研究水準。

       台灣國際法學會目前組織編制有理事會、監事會及秘書處。理事會由9位理事組成,包含理事長、2位常務理事及6位理事;監事會由3位監事組成,包含1位常務監事及2位監事。理監事會成員均經由會員大會選任,任期為3年。本屆(任期2021.4.10~2024.4.09)理事長為廖福特;常務理事為謝英士、王思為;理事為張炳煌、王鳳蘭、吳煜宗、姚孟昌、林佳和、徐揮彥。常務監事為武田美紀子;監事分別是陳耀祥及廖宗聖。秘書處設秘書長,副秘書長,及專任秘書等職位,成員由理事會決定。現任秘書長洪偉勝,副秘書長由林廷輝以及張文寧擔任。

      本會另設有名譽理事長、名譽理事及名譽顧問等名譽職位,由理事會推聘之。現任名譽理事長由彭明敏教授擔任,名譽理事為黃文雄先生、姚嘉文教授、李鴻禧教授、王世榕教授、黃宗樂教授、洪茂雄教授、陳繼盛教授、陳荔彤教授、鄧衍森教授、蔡英文女士、尤清先生、高英茂先生以及陳傳岳先生等,名譽顧問為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席安藤仁介教授、前國際法院法官小田滋教授及紐約法學院陳隆志教授。

      全球化趨勢使各國關係日益密切與複雜化,國際法已成為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研究課題之一。台灣國際法學會未來擬發行台灣國際法學刊及國際法相關出版品,不定期舉辦切合時事的國際法研討活動,致力提昇國內國際法研究水準,擴大國內各界對國際法的參與,引領國內國際法學術研究風氣。在此亟盼各界鼎力支持與鼓勵,共同豐碩台灣的國際法研究資源與能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