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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『檢察官與國際法論壇』活動紀錄(一)


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處 (2019-05-27)

活動日期: 201952410:30~16:10

活動地點: 西門紅樓

台灣國際法學會、法務部、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 合辦

〔開場致詞〕

活動由台灣國際法學會謝英士理事長、法務部陳明堂政務次長、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江惠民理事長開場致詞。

謝英士理事長以國際海洋法誕生的故事開場,推手來自地中海微型小島國家--馬爾他的一個國際法學者、外交官,反思「無實力無國際法」這樣的說法。台灣護照在全球160個國家通行無阻,幾乎跟全世界有密切貿易關係,還有18個國家仍然承認我們,可以說我們用「自創的國際法」生存到現在。我國憲法第141條明文規定我們要『尊重』條約及聯合國憲章,謝理事長認為,對這個規定,我們要做的,不只是「尊重」,而是要「遵守」,甚至要「超越」。而檢察官一如其正義之形象與積極的使命,正是扮演活化憲法第141條「尊重條約」、「遵守條約」、「超越條約」的第一人選。

陳明堂政務次長在致詞中指出現在是全球化時代,檢察官的工作也跟國際法關係緊密。例如波蘭、肯亞詐騙案,廣大興案,都涉及國際法。歐洲人權法院的法官在今年三、四月才拜訪台灣,問我們還要增加死刑的名目嗎?這是國內法但也會引起國際的關注;另外碰巧在活動當天施行的同婚法案,在上禮拜三讀通過後,英國首相、美國總統選舉的候選人也致意台灣。陳政務次長強調我們必須要有國際觀,今天的論壇只是開始而不是結束,希望未來能讓檢察官辦案更有公信力。

江惠民理事長以廣大興案為例,當時在輿論壓力下,透過國際合作,檢察官得以到菲律賓調查,最終得以釐清真相,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。說明檢察官是正義的追求者,過程中會與國際發生連結,並祝福活動順利。

〔主題演講〕

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擔任本場活動的主題講者。羅委員過去長期擔任律師,自認對檢察官的業務是到擔任政務委員後才慢慢認識,像是在洗錢方面和歐盟的互助,能在國際場合上對死刑、人權的議題用英文侃侃而談,這些都不是羅委員認識的典型的檢察官。

去年歐盟特別找台灣進行第一次的台歐盟人權諮商會議,因為歐盟認為台灣應要能成為亞洲人權的希望,歐盟關注我們的人權問題、死刑問題、同婚問題,也包括新南向,並直指台灣如果要發揮區域人權的功能,就不應該發生越南鋼廠的汙染事件,建議我們應該要發展國家的商業人權計劃。羅委員指出,台灣若要成為亞洲人權的標竿,光是亞洲第一個同婚通過,夠嗎?看到遠洋漁工的案件,我們似乎做得還不夠。

最後委員分享,他剛出訪歐洲回國,歐盟官員非常關注我們的同婚立法進度,身處異地感到非常光榮,因為歐盟肯定我們的人權價值,歐盟說雖然和台灣之間沒辦法有邦交,但在人權上我們是同盟。

 

*「檢察官與國際法論壇」演講內容將發表於台灣國際法學刊第15卷第2期,敬請期待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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