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國際法學會
    2010/09/05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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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社團法人台灣國際法學會簡介
在新舊世紀交替之際,有感於台灣應以新視野提昇國內之國際法研究,使台灣地位及國際法相關議題之研討更為蓬勃發展,因此多位國際法專業人士於20011月正式向內政部申請籌設台灣國際法學會,並於20036月完成所有法定立案程序,期能透過學會的成立共同研究國際法問題,促進我國國際法研究之永續發展,提昇國內國際法學術研究水準。
台灣國際法學會目前組織編制有理事會、監事會、秘書處及編輯委員會。理事會由15位理事組成,包含理事長、2 位常務理事及12位理事;監事會由5位監事組成,包含1位常務監事及4位監事。理監事會成員均經由會員大會選任,任期為3年。現任理事長為黃宗樂教授,常務理事為陳茘彤教授、鄧衍森教授;理事為邱晃泉律師、黃居正教授、蔡英文博士、林雍昇教授、姚志明教授、徐揮彥教授、宋燕輝教授、張炳煌律師、施文真教授、葉錦鴻教授、姚孟昌教授、謝英士律師。常務監事為武田美紀子律師,監事為姜皇池教授、蕭琇安教授、吳志中教授及李禮仲教授。
秘書處設秘書長,副秘書長及專任秘書等職位,成員由理事會決定。現任秘書長由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廖福特教授擔任,副秘書長由李明峻教授、吳煜宗教授擔任,專任秘書由李亞琴小姐擔任。
台灣國際法季刊編輯委員會由理事會推選之編輯委員組成,現有成員包括黃宗樂理事長、廖福特秘書長、李明峻副秘書長、吳煜宗副秘書長、李孟玢教授、黃居正教授、許忠信教授、鄧衍森教授、姜皇池教授、陳荔彤教授、葉錦鴻教授、徐揮彥教授、謝英士律師等人。
本會另設有名譽理事長、名譽理事及名譽顧問等名譽職位,由理事會推聘之。現任名譽理事長由彭明敏教授擔任,名譽理事為黃文雄先生、黃昭堂教授、姚嘉文教授、李鴻禧教授、王世榕教授等,名譽顧問為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席安藤仁介教授、前國際法院法官小田滋教授及紐約法學院陳隆志教授。
全球化趨勢使各國關係日益密切與複雜化,國際法已成為現代國家最重要的研究課題之一,然而台灣長久以來卻依舊侷促於複雜而未明的國際地位之中,這顯露國內各界對國際法的認識普遍缺乏。因此台灣國際法學會未來擬透過台灣國際法季刊、台灣國際法年報及相關出版品的發行,致力提昇國內國際法研究水準,擴大國內各界對國際法認識,引領國內國際法學術研究風氣。此外並將不定期舉辦各種研討會活動,剖析相關國際時勢議題,促進國際觀點的交流,擴展國內的國際法視野,蓬勃發展國際法學的研究。在此亟盼各界鼎力支持與鼓勵,與我們共同成長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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